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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井村民请注意:这十类农村房屋要被回收

    信息发布者:zsh2592842824
    2017-04-29 18:32:54   转载

       受农村土地确权的影响,2017年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,可以说是近十几年变化最大的一年,变化有很多,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,房屋建设规范化了等,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,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,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,国家加大了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,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?哪些农房将被回收呢?大家注意了。

      

    1
    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

    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。

    2
    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

    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,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,在不修缮的前提下,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。

    3
    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

    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,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,但不允许翻修,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。

    4
    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

   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,不得超过300平米,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,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。

    5
    一户多宅的农房

    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,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,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,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。

    6
    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

    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,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,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,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。

    7
    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

   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,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,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,一经查实予以回收,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。

    8
    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

    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,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。

    9
    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

    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,不被国家允许,一经发现予以回收。

    10
    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

   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。
    以上就是2017年农村房屋新政策下,十种将被回收的农村房屋,这些农房的户主将失去房屋所有权,农民朋友们要注意了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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